钢城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信林开庭审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
发布时间:2021-06-23
2021年6月3日下午,钢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。钢城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张信林主持庭审。
案件中,原告许某与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订租赁合同,约定被告租赁原告的架杆、扣件等脚手架材料用于建筑工地施工,至工地完工,被告尚有11万余元租赁费未付清。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,希望被告及时支付租赁费用,但被告一直予以推脱。无奈之下,原告诉至法院,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租赁费用并赔偿利息损失。
庭审中,在张院长的主持下,原、被告双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等环节,整个庭审过程合法、规范、有序。该案将择期宣判。